在泰国成立代表处和注册泰国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时间:2020-12-21 15:35:06 来源:走出去会计(泰国)有限公司
很多中国公司刚到泰国时,都会面临选择注册外国公司驻泰代表处还是注册有限公司的问题。二者到底有什么区别,企业该如何选择,走出去公司将在本文详细整理代表处和有限公司的异同,并针对我们实操中客户经常提问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代表处是指在国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而成立的外国企业或机构的代表处,即由代表处联络外国企业或机构在国内对接商务贸易、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的联结机构。按照《泰国民商法典》的规定,有限公司是指将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仅对其认购股份中仍未缴足的金额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公司必须有三人以上共同签署股东协议,方可筹备和设立有限公司。从上面定义可以看出来,代表处只是外国公司或机构设置在泰国的联络机构而已,其本身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在泰国境内的活动必须是非营利性的。而有限公司则是依据《泰国民商法典》的规定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所以,小伙伴们一定要清楚,在泰国成立代表处并不等于成立公司,代表处不具备有限公司的一些行为能力。- 为总公司在泰国采购货物或服务
- 检查和控制总公司在泰国采购或租用制造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 就总公司销售给代理商或消费者的货物提供建议
- 总行新产品或新服务信息的传播
- 向总部报告泰国的商业趋势
因此,代表处不得经营自己的业务。它只允许为母公司开展业务,不允许从其在泰国境内的活动中获得收入。对于有限公司而言,可以作为法人主体在泰国开展经营业务,允许获得收入不受约束。但需注意,如果是外资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要受到《外商经营法》的限制,在这里就不展开讨论,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私信留言或联系走出去公司咨询。代表处运营的全部资本必须从国外转移到泰国,总金额至少为300万泰铢(约70000欧元),其中25%必须在代表处的外国营业执照签发后付清,50%必须在运营第一年内付清。此后,每年需要支付25%的款项,直到全部款项付清为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至少为100万泰铢,每一份股份不得低于5泰铢,首次缴纳股金不得少于每股规定价值的25%。(在目前实际操作中DBD规定注册资金低于500万泰铢的中小企业不需要实缴) 在泰国申请成立代表处,需要将注册材料送到母公司所在国的泰国大使馆去做公证和认证,之后再到DBD申请成立代表处。 整个办理时间主要取决于母公司所在国大使馆的公证和认证时间,目前从我们实操情况来看,中国驻泰大使馆的相关事宜办理时间大约在2个月左右,之后泰国DBD审核时间在1个月左右。- 公司营业执照信息
- 公司注册文件
- 母公司授权书
- 被授权董事的护照复印件
- 泰国代表处代表人的工资证明
- 泰国代表处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以及入境页复印件
- DBD申请文件
- 代表处地址
在泰国注册有限公司的时间相对较短,首先向DBD提交公司名称进行核名(2-3个工作日),然后准备材料起草章程,递交DBD;DBD受理后,3-5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 提供法人护照扫描件
- 提供1-3个泰文公司名称进行核名;
- 提供房东的地址户口薄、地图(如房产是公司的,需要提供注册时的全套材料)
- 提供股东和董事的护照/身份证扫描件,用蓝色笔签字(外国人提供护照、泰国人提供身份证);
- DBD申请文件(包括股权分配、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到资比例等信息)
我们在业务实操中遇到一个中国公司都面临的普遍问题,除了不能有业务收入之外,成立驻泰代表处还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即外籍员工的数量不能超过5人,且超过2人以上需要报DBD审批。也就是说,原则上讲外国公司在泰国成立代表处只允许有两名外籍员工,即总代表和副总代表,其他外籍员工想长期合法在泰工作是非常难获得审批的。这就涉及到公司业务运营规划方面的问题,如果贵司需要在泰国配置大量中国籍员工,注册成立代表处这种投资方式则不适合,建议考虑成立有限公司。当然,成立有限公司还面临着《外商投资法》的诸多限制,需要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产品类型等因素来综合考量,并不是所有行业都可以注册成立100%外商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