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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原产地证申请新规:67类输美监控商品及HS编码一览,出口企业建议收藏
2026年6月1日起,泰国对输美监控商品实施新版非优惠原产地审核规定,涉及金属制品、机械电器、汽车零部件、家具、化工、纺织和食品等多个行业。

对相关企业而言,申请原产地证之前,需要先确认两个问题:产品是否属于监控清单,以及实际生产过程是否满足原产地要求。
一、这次新规,企业需要关注什么?
泰国外贸厅(DFT)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30日签署,5月18日刊登《政府公报》,自6月1日起实施。
本轮主要变化包括:
- 监控范围扩大。DFT官方说明显示,输美监控商品由49类、194个税则编码扩大至67类、294个税则编码。
- 审核结果有效期缩短。原产地资格审核结果由两年调整为一年,自DFT通知结果之日起计算。
- 旧结果有过渡安排。新规生效前已有的审核结果,可继续使用至原有效期届满,并非6月1日统一作废。
- 审核不止于提交文件。**对生产情况存在疑问时,DFT可在审核结果通知前后开展现场核查。来源:DFT政策说明、《政府公报》正式公告
二、67类监控商品包括哪些?对应什么HS编码?
以下按照正式公告附件整理,保留官方序号,中文品名为便于理解的译述。
使用清单前,请注意:
- 这是泰国针对输美商品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的监控清单,不应直接套用于其他目的国。
- 编码主要列至六位,个别为四位;它们不是中国、泰国或美国可直接照搬使用的完整申报编码。
- 应结合品名、材料、结构、用途及编码判断,不能只因编码相同就认定整个税目下所有产品都适用同一措施。
- 部分官方条目合并了多个产品名称,或列出跨税目的编码。下表保留这种对应关系,不自行“修正”为通常归类。
第1—10项:食品、橡胶、木制品及相关材料

第11—25项:钢铁、铝及金属制品

第23项“铝挤压材及相关制品”的完整编码:
6603.90、7605.19、7606.12、7609.00、7610.90、7610.10、7615.10、7615.20、7616.10、7616.99;
8302.10、8302.20、8302.30、8302.41、8302.42、8302.49、8302.50、8503.00、8305.10、8302.60、8306.30;
8415.90、8414.59、8418.99、8419.90、8422.90、8424.90、8473.30、8479.89、8479.90、8481.90、8486.90、8487.90;
8508.70、8513.90、8515.90、8516.90、8529.90、8538.10、8541.90、8543.90;
8708.10、8708.80、8708.99、9031.90、9401.99、9403.10、9403.20、9405.99;
9506.11、9506.51、9506.59、9506.70、9506.91、9506.99、9507.30、9507.90、9603.90。
这一项尤其值得设备零件、家具配件和五金企业关注:涉及铝挤压材的产品,并不一定归在HS第76章。
第26—39项:工具、机械、电器及电子产品

第40—49项:车辆零部件及家具家居

第50—67项:塑料、化工、纺织及其他商品


以上67项商品及编码均整理自泰国《政府公报》2026年公告附件第3—8页。
特别提醒:清单不是商品归类指南。
例如,第55项将成熟橄榄、鲜大蒜和谷氨酸钠合并列示,第27项金刚石锯片及第65项铁路车钩的编码也应按附件原文核对。遇到商品名称与通常归类看起来不一致的情况,应向DFT确认适用范围,不能据此改变实际报关编码。
三、产品在清单内,是否意味着不能申请泰国原产地证?
列入监控清单,意味着相关商品申请泰国非优惠原产地证时,需要按规定接受原产地资格审核。新规要求DFT依据美国原产地规则审查。审核通过后,原产地审核结果作为申请原产地证的支持文件。
因此,企业需要区分:
原产地资格审核:审查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原产地要求。
原产地证申请:根据具体出货申请相应证书。
DFT的ROVERs Plus与SMART C/O分别承担相关审核、签证功能,不能将两个环节混为一谈。来源:正式公告第3—4条、DFT办理指引
四、制造商和贸易商,分别要准备什么?
制造商申请,重点证明生产事实。
公告要求的核心材料包括:生产经营证明、生产工艺证明、原材料交易凭证,以及审核所需的其他支持文件。
境内原料和进口原料的证明材料有所区别。进口原料尤其需要保留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报关单等与实际采购对应的文件。
贸易商申请,也需要生产端支持。
按规定,贸易商可以使用生产商已向DFT提交且同意授权使用的生产资料;没有相关资料时,公告规定了提交生产商生产证明或供应商购销证明的路径,相关证明须在申请日前三个月内出具。
但文件路径不改变审核标准,贸易商持有购销证明,不等于产品自动具有泰国原产资格。来源:正式公告第3条
实务中,建议按产品型号整理以下档案:
- BOM及原材料来源;
- 原料采购、进口及付款记录;
- 完整工艺流程与各工序所在地;
- 设备、投料、生产、损耗、库存及检验记录;
- 成本明细;
- 成品批次与出口订单的对应关系。
这份档案的作用,是让申报信息能够被生产和交易记录验证。具体提交范围以DFT要求为准。
五、以600V铝合金绝缘电缆为例,怎样使用清单?
假设产品为600V铝合金绝缘电缆,采用AA-8000系列绞合导体、XHHW-2绝缘线芯,企业提供的中国编码为8544.4900。
查询上表可见:
第25项:铝线及电缆,HS 8544.49、8544.42。
下一步应确认泰国出口与美国进口的具体归类,再核实进口到泰国的是铝杆、裸铝丝、绞合导体、绝缘线芯还是成品,以及泰国实际完成哪些加工。
不能只凭“在泰国加了护套”“由泰国公司开票”或“从泰国港口装船”,就得出泰国原产结论。
美国CBP对相关电缆的原产地分析关注加工是否形成新的名称、性质或用途,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来源:CBP电缆原产地裁定N350848
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其他行业:木制品需要说明进口板材与当地加工,机械设备需要说明部件来源与装配过程,金属制品需要说明材料状态与关键加工工序。不同产品应适用各自的判断,不能用一个加工比例或一道工序覆盖所有行业。
六、三个常见误区,申请前要避开
误区一:达到40%本地增值,就一定能申请。
本次输美监控商品公告没有规定“所有产品达到40%就自动合格”,而是要求按美国原产地规则审核。不能将其他贸易协定的比例公式直接套用。来源:正式公告第4条
误区二:不在监控清单,就可以随意申报泰国原产。
这份清单规定的是特定审核管理范围。产品不在其中,仍然需要有真实、可支持的原产地申报依据。
误区三:取得泰国C/O,就代表美国一定按泰国原产放行。
泰国签证与美国进口审核属于不同环节。企业仍应分别确认美国归类、原产地及贸易救济措施的适用情况。
例如,铝线电缆、光伏、木制品、钢铁制品等,不能仅凭清单中的HS编码判断是否涉及某项反倾销、反补贴或反规避措施。以铝线电缆为例,美国商务部明确规定:措施范围以产品文字描述为准,HS编码仅供参考。来源:美国商务部铝线电缆措施范围
七、出口企业现在可以做的四件事
第一、筛查产品。**用产品名称和HS编码双重核对67项清单,存在疑问的保留正式确认记录。
第二、检查现有审核结果。**确认到期日、覆盖型号和生产信息是否仍与实际一致。
第三、补齐生产证据。**让原材料、生产批次、成本与出口单据形成可追溯记录。
第四、提前安排审核与签证。**首次申请、供应商变更、原料变化或生产工艺调整,都应预留重新评估和补充材料的时间。
本文依据截至2026年9月9日可查的官方资料整理。中文品名用于阅读和初步筛查,正式适用范围以泰文公告及附件、DFT解释和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