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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外商投资行业限制清单介绍
一直以来,菲律宾被广泛认为是东南亚地区外国直接投资(FDI)的最高壁垒之一,菲律宾政府对外国人购买房产、土地和在菲的财产所有权均有限制。
为了提高菲律宾国家竞争力与国际地位,菲律宾政府加大举措,拟开放更多行业引进外资,希望通过引进新的技术,促进国家产业的建设与经济发展。为此,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已于2018年10月29日签署了第65号行政命令,发布了第11版最新的外国投资负面清单(FINL),进一步开放菲律宾对外资投资的限制。
那么,什么是外国投资负面清单(FINL)? 外国投资负面清单(FINL)也叫外国投资限制清单,是根据1991年菲律宾“外国投资法”(FIA)要求,菲律宾政府部门每两年更新一次,对外国人在菲投资行业的法律规定。清单明确了可以100%开放给外商投资的行业,也规定了外商不可投资或限制投资股份的行业。外国投资负面清单包括清单A与清单B 两个清单。
清单A列出了根据宪法或其他特别法律规定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详细内容是:
第一:规定以下行业或活动不允许有外资股权。
1.大众传媒(录音除外)以及互联网业务;
2.相关专业执业活动,包括放射学和X射线技术、法律、海员和船舶轮机员;
3.实缴股本少于250万美元的零售贸易企业;
4.合作社;
5.私家侦探、安全警卫服务机构;
6.小型采矿;
7.利用群岛水域、领海及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资源,以及小规模利用河流、湖泊、海湾与舄湖的自然资源;
8.拥有、经营及管理斗鸡场;
9.制造、维修、堆存及/或销售核武;
10.制造、维修、堆存及/或销售生物、化学及放射性武器和具杀伤性地雷;
11.制造鞭炮和其它烟火装置。
第二:限制外资控股最多25%股权的行业。
包括:
1.私人招聘,不论是在本地或海外就业。2.与国防有关的建筑合同
第三:限制外资控股最多30%股权的行业
包括:广告业
第四:限制外资控股最多40%股权的行业
包括:
1. 除第7718号共和国法所涵盖的基础设施/发展项目外的,在一定监管制度下,由当地出资的公共工程的的建筑和修理承保工程项目和需要接受国际竞标的由外国投资或协助的项目。
2.勘探、发展和利用自然资源;
3.私人土地所有权;
4.经营公共事业。但发电、向可竞争市场供电以及不属于公共事业定义的业务或服务除外;
5.教育机构。由宗教团体和宣教团建立的教育机构除外;
6.培育、生产、碾磨、加工、贸易(零售除外)大米和玉米,以及以物易物、购买或其他方式获取大米和玉米及其副产品;
7.承包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机构或市政公司的物料、货物和商品供应项目;
8.经营深海商业渔船;
9.拥有公寓单位。
10.专用无线电通信装置
清单B是指由于受安全、防卫、对健康和道德的风险以及对中小型企业的保护,外资投资受到限制的行业清单。
第一 限制外资控股最多40%的行业1. 制造、修理、储存和/或分销制造、修理、储存和/或分销需要菲律宾国家警察批准的产品和配料: a.枪支[从手枪到猎枪]、枪支和弹药的零件、用于或打算用于制造枪支的工具或工具。 b.火药。 c.炸药。 d.爆破器材。 e.用于制造炸药的成分: i.氯酸钾钠。 ii.硝酸铵4vxc& 钡,铜,铅,钙和铜。 iii.硝酸。 iv.硝化棉。 v.高氯酸铵、钾和钠。 vi.二硝纤维素。 vii.丙三醇。 viii.无定形磷。 ix.双氧水。 x.硝酸锶粉末。 xi.甲苯。 f.望远镜瞄准器、SNIPERSCOPE和其他类似设备。
2. 需要国防部批准的产品的制造、修理、储存和/或分销: a.用于战争的枪支弹药。 b.军械及其部件[例如鱼雷、地雷、深度充电器、炸弹、手榴弹、导弹]。 c.射击、轰炸和火力控制系统和部件。 d.导弹/导弹系统和部件。 e.战术飞机(固定翼和旋转翼)及其部件。 f.航天器和部件系统。 g.战舰(海、陆、空)和辅助设备。 h.武器维修设备。 i.军事通信设备。 j.夜视设备。 k.受激相干辐射装置、部件和附件。 l.武器训练装置。 m.国防部部长可能确定的其他
3. 危险药物的制造和分销[经第8179号建议修订的第7042号建议]。4. 桑拿浴室和蒸汽浴室、按摩所和其他受法律管制的活动,因为它们可能给公众健康和道德带来危险[经第8179号法律公告修订的第7042号法律公告]。5. 赌博业。6. 实缴股本低于200,000美元的国内市场企业[经第8179号共和国法修订的第7042号共和国法]。7. 拥有先进技术或至少雇用50(含50)名员工的国内市场企业,其实缴股本低于100,000美元 对比之前的投资负面清单可以看出菲律宾政府对于外资的限制正逐步放开。对比来看。有部分新兴的行业外国人还是可以100%独资的。包括: (1) 互联网业务,大众传媒除外; (2) 高等教育水平的教学,条件是所教授的科目不是专业科目(即包括在政府委员会或律师考试中); (3) 从事短期高水平技能培训且非正规教育系统的培训中心; (4) 保险调整机构、贷款公司、融资公司和投资机构; (5)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B第4项中不包括的健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