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注册
申请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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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委员会登记
在马来西亚境内设立营业场所或从事业务之外国公司,须向公司委员会登记,即提出13A表格并缴交30马币,向吉隆坡的公司委员会或其在国内的任何支部提出申请保留名称。 -
核准公司名称
若申请的公司名称可被使用,名称则被核准,可保留3个月,该期间应向公司委员会提交公司注册文件(公司注册费视资本额大小,约需1万至7万马币) -
向MIDA申请投资审批(制造业)
外国人投资于制造业,须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提出申请,该局系一站性单一窗口服务单位(ONE STOP AGENCY),贸工部、财政部、人力资源部、移民局均派有代表驻局协助处理各项相关申请案;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工厂执照(MANUFACTURING LICENSE)、赋税减免(TAX INCENTIVE)、外籍员工职位(EXPATRIATE POST)等,经该局审核后送交ACTION COMMITTEE ON INDUSTRY(ACI)委员会,批准后发给各项准证。 -
登记其注册办公处所
外国公司应于其在马来西亚境内设立营业场所或开始营业的1个月内,以规定格式向公司委员会登记其在马来西亚境内之注册办公处所。 -
提交年度报告
在外国注册的公司,每年须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1个月内,提出1份年度报告 -
提交财务报表
年度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提出1份总公司资产负债表、投资法规及程序、1份经审计的账目表,载明其在马来西亚营运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以及1份经审计的损益表。
所需资料
Rrequired information
- 经原注册国公证的公司执照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一份;
- 公司组织大纲及章程,或其他规范性或描述其组织章程之正本一份(公司组织大纲包括名称、宗旨、拟注册之资本、每股金额;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内部事务管理及事业经营的条规);
- 董事名册一份及相关的股份比例信息;
- 有本地董事时,一份记述该董事权力的备忘录;
- 任命状或授权书一份,授权一个或多个居住在马来西亚境内的个人,代表公司接受送达之法律令状及任何应交予该公司的通知;
- 公司代理人依规定格式编制之宣誓书(表格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