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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中资企业常见 WHT 代扣税有哪些?
什么是 Withholding Tax ?
是不是做了很久的吃瓜群众呢?
本期我们就一起来聊聊泰国的这一大类税种
withholding tax 代扣税是什么?
代扣税是指根据泰国法律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商会,协会等),支付符合《税法法典》规定的收入类型的款项给相应的收款方时,需履行《税法法典》规定的代扣代缴税金的法律义务,代扣该收款方的所得款应付税金的一种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此税种发生于支付款项给收款方,在扣取税金的同时出具 WHT 扣税单,并于次月规定期限内向税务局申报和缴纳。
代扣税申报表类别
PND3:收款方为泰籍自然人或泰国常住居民,应课税所得为非有形商品销售所得;
PND53:收款方为在泰企业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商会,协会等),应课税所得为服务费等非有形商品销售所得;
PND54:收款方为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在泰国无常设机构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及在泰国境外的外国籍自然人,应课税所得为符合《税收法典》第40(2)(3)(4)(5)或(6)条规定的收入,如服务费、咨询费、特许权费、股利分红、利息等。值得注意的是,若收款方所在国家和地区与泰国有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公约》的,具体税率税费请参照公约;
PND1申报表用于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在支付员工薪资等酬金(《税法法典》第40(1)(2)条规定)时,履行代扣员工所得税的法律义务,并在次月规定时间内报缴到税务局时使用;
《税法法典》第40(1)(2)条:
(1)因就业而获得的收入,无论是工资、薪金、补助、津贴、奖金、退役金、一次性退休金、月度退休金、住房补助、 雇主提供的免费住处的价值、 雇主代雇员支付的债务或从受雇中获得的任何金钱、财产及利益;
(2) 因职务或职位取得的收入,无论是费用、佣金、折扣、工作补助、会议补助、退休金、奖金、住房补助、付款人提供的免费住处的价值、 付款人代为支付的债务、及其他从职务或职位中获得的任何金钱、财产及利益。无论该职务或职位为长期的或临时的;
PND3申报表
PND3报表适用于收款方为泰籍或在泰常驻自然人,收入类型如:固定资产放租所得,从事法定自由职业所得,承包所得,进行商业、农业、工业及运输活动的特定所得等;
进行商业、农业、工业及运输活动,且仅指以下所得:奖励(包括比赛、竞赛、抽奖、任何相同性质的收入)、公众表演者收入、广告收入、制作费/手工费等收入、提供其他服务所得、由于促销活动所获得的奖励/折扣及其他利益、运输所得等;
PND53申报表
PND53申报表适用于收款方为在泰企业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商会,协会等),收入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农作物销售 (部分种类) 、利息、汇票、股利分红、利润分成收入或其他收益,资产放租收入、服务收入,承包所得、广告、运输、比赛、竞赛、抽奖所得或任何性质相同的收入等;
- 非人寿保险所得,仅针对支付根据《泰国非人寿保险法》经营非人寿保险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所得;
- 运输收入,不包括支付公共交通费用;
- 根据《税法法典》第 40 (8) 条规定的应税收入;
《税收法典》第40(8)条规定的应纳税收入:进行商业、农业、工业及运输业、房地产销售所得或除第40(1)条到第40(7)条中列出的其他情况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