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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泰国个人所得税
在泰的中国同胞们是否都在苦恼自己的个税怎么计算?
怎么申报?何时申报?怎么缴税?
逾期申报有什么处罚?
个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针对上述问题,小编今天就带您详细了解泰国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上一年有收入的任一类形式的人,具体如下:
1) 自然人
2) 普通合伙企业或非法人团体
3) 税务年内的死者
4) 未分割遗产
5) 根据《促进社区企业法》社区企业,仅限普通合伙企业或非法人团体
当有收入发生时,纳税义务人需要做什么?
1.没有身份证号码的有收入纳税人即外国人或未分割的遗产,在收入发生之日起60天内申请税务识别码和纳税人身份卡。有身份证号的有收入纳税人除外,其可使用身份证号代替纳税人身份识别码,无需再申请纳税人税务识别码。
居住地址在曼谷的有收入纳税人可于曼谷30个地区税务局分局或所有地区税务分局(区级)申报。
在外府则向地区税务局分局(府级)和地方税务局分局(区级)申报,视情况而定。
2.个税申报通常一年一次,收入发生在哪年则在该年的次年3月31日之前申报,但某些性质的收入,如财产放租、自由职业收入、承包收入、商业收入等,需在每年的7月内做首6个月收入的年中申报。
哪些收入需要纳税?
根据法律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称之为“应纳税所得额”,指上述任一人或任一税务单位在某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得,或在税务年发生的所得,具体如下:
在税务年内有收入的纳人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在税务年内有收入的纳税人有义务申报个税,但仅限所得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而无论计算税收后是否需要增缴税收与否。
有收入纳税人需申报个税的最低应纳税所得额标准:
1.自然人和死者有以下应纳税所得额:
(2) 非法人普通合伙企业或非法人团体有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泰铢;
(3) 未分割的遗产有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泰铢;
用于计算个税的收入来源有哪些?
收入来源可分为国内和国外,从各种来源的所得是否应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考量如下:
1. 从国内获得的收入是指因下列因素获得的收入:
1.1 在泰国工作或
1.2 在泰国经营的业务或
1.3 雇主在泰国的业务或
1.4 在泰国的财产(利息、股息、租金等)
* 条件:有因以上来源获得收入的纳税人始终有义务根据《税收法》规定缴纳个税,除非有法律免除条款。因此,不论上一税务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境内或境外支付,也不论该收入人是否在泰国。
2. 来自泰国境外的收入是指因下列因素获得的收入:
2.1 在国外工作或
2.2 在国外经营的业务,或
2.3 在国外的财产
* 条件:在上一税务年从国外获得收入的纳税人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需在泰国缴纳个税:
1) 该有收入纳税人在该税务年内在泰国短期居留或多次拘留累计为180天;
2) 该有收入纳税人在该税务年内将该笔收入带入泰国;
若涉及《避免双重征税公约》或与泰国签订防止重复征税协议的某个国家,该国的个人在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方面必须考虑已签署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两国协议或公约。
应纳税收入类型
因有收入纳税人从事的职业不同,导致难度或成本的不同,为公平起见,在法律上将应纳税收入按性质合理分为几组,以规定计算税款方法,使税收最公平,具体如下:
第一类收入 包括:来自劳务的收入,无论是
- 工资、雇用金、津贴、奖金、退役金、一次性退休金、月度退休金;
- 雇主提供的房屋租金;
- 雇主免费提供的住宿的内置物品价值;
- 雇主替雇员偿还的债务;- 因人工雇佣关系而获得的货币、财产或其他利益,如工作餐价值等;
第二类收入 包括:因责任或职责或受雇工作活得的收入,无论是
- 手续费、代理费、折扣金;
- 工作补贴金、会议津贴、一次性退休金、奖金;
- 因责任或职责或受雇工作而获得的房屋租金;
- 付款人免费提供的住宿的内置物品价值;
- 付款人替有收入纳税人偿还的债务;
- 因责任或职责或受雇工作而获得的货币、财产或其他利益,不限该责任或职责或受雇工作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
第三类收入 包括:Goodville费、版权费或其他权利费、年金或来自遗嘱、其他法律行为或法院裁决的有年金性质的收入;
第四类收入 包括:利息、股息、利润分成、减资款、增资款、股份转让收益等;
(a) 债券利息、存款利息、债权证权益、票据利息、贷款利息等,不限是否有抵押担保;根据《石油所得税法》应付预扣税的贷款利息仅限根据《石油所得税法》被扣预扣税后的剩余部分;或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法人为发行人的票据或债券,其以低于赎回价的发行价与赎回价之间的差额,包括与来自不限是否有抵押担保的放贷或各债务债权中获得的利息、收益或其他酬金相似的收入;
(b) 从公司、法人合伙企业或根据泰国法律专为放贷等设立的共同基金或金融机构,获得的股息或利润分成或其他利益;
(c) 支付给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的持股人或合伙人的奖金;
(d) 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的减资款,仅限支付不超过利润和预备金的总额;
(e) 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的来自收到的利润或从利润中准备的小额预备金总和的增资款;
(f) 来自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合并、收购或解散的其价值超过注册金的收益;
(g) 通过转让合伙人身份、股份、债权、债券、票据或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法人发行的债务权证获得的仅限估值超过投资额的收益;
第四类收入在很多情况下,法律允许选择预扣税的方式缴纳税金,从而替代根据常规原则将收入合计到其他收入中,使有收入纳税人根据个税税率名录缴纳高于预扣税税率的税金方式,减少纳税。
如果未成年合法子女是(b)项的有收入纳税人,且父母亲在税务财年内是合法夫妻关系,则该子女的收入应视为父亲的收入,但如果其父母亲在税务财年内未始终保持合法夫妻关系,则该子女的收入应视为行使监护权的父亲或母亲的收入,或父母共同行使监护权时应视为父亲的收入(等同于子女无收入)。此条例同样适用于未成年合法领养子女。
根据(b)所得,即从根据泰国法律成立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获得的收入,将获得税收抵免,仅适用于居住在泰国或在泰国的有收入纳税人。另外,此税收抵免将仅用于在税务财年末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而与预扣税金计算无关,且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将该股息税抵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类收入——财产放租收入,即下列方式获得的收入或收益:
- 财产放租;
- 违反财产供贷合同;
- 违反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但卖方获得退还财产而无需退还已收到的金额或利益;
第六类收入 包括:自由职业收入,分为法律、艺术、工程、建筑、会计、美术或其他皇家法令规定的专业;
第七类收入 包括:需出资解决除了工具以外的重要物资的承包所得;
第八类收入 包括:贸易、商业、农业、工业、运输业、房地产销售或除第1类到第7类中列出的其他情况收入;
年终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有收入纳税人必须把在整个税务财年中所有类型的应纳税所得额 (不包括法律免征税的或未列入纳税范围的收入) 合计计算年终个人所得税,并在次年3月之前提交个税申报表并缴税个税。个税的计算分为3个步骤:
第一步:先根据方法 1 计算税金
第二步:如果符合条件“在税务财年内除第一类收入的所有类型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120,000泰铢或以上”,需按照方法2计算税金,方法2的税率为上述应纳税所得额的0.5%。
第三步:应纳税额结论
如果不需要按照方法2计算税款(比如只有工资类型收入),应纳税额为方法1(8)计算的税额。但如果是也需使用方法2计算税金的情况,在按照方法2(10)计算税金后,将根据2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税额(8)或(10)进行比较,如果相等,则将相等的税额作为该税务财年的应纳税额;如果不相等,根据(8)或(10)哪个方法的税额高,则将该税额作为该税务财年的实际应纳税额。计算出的泰铢税额撒当零头计入应免除的预缴所得税中,股息税金抵免在此步骤中可从年终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
2009年1月1日起,对于收到的应纳税所得额若按照方法2计算,应纳税额不超过5,000 泰铢,有收入纳税人可豁免根据方法2(10)税额,但仍然有义务按方法1(8)计算的金额结转到第三步总结应纳税额以缴纳税金。
备注:根据2008年《税收豁免法》(第470号)规定,净收入仅限不超过150,000泰铢的部分仍然被豁免。
不同情况下应缴纳所税额可扣除的费用是多少?
费用是计算税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税收权益之一,是作为工作成本的扣除,以计算出净收入额,进而根据个税税率名录计算个人所得税税额。费用扣除率的多少根据每种收入类型而定,总结如下:
* 根据2017年皇家法令(第629号)
有收入的纳税人如何提交个人所得税申请表?以及什么时间提交?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两个阶段 :
1. "半年个人所得税"是仅对1月至6月收到的第5、6、7或8类应纳税所得额,无论是否包括其他类型收入的个税申报,在该税务年的9月内申报,可作为年终个税税务抵扣。
2. "年终个人所得税"是在该税务年内已收到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个税申报,将在下一税务年的3月内申报。
提交申报表P.N.D. 90、P.N.D. 91的规定:
1. 申报表P.N.D. 91为单一类型的从人工雇用中获得收入的纳税人,申报表P.N.D. 90为普遍情况下的有收入纳税人;
2. 具有纳税人识别号和身份证号码(泰国国籍);
3. 非退税申报表;
4. 除在2003年3月31日晚上10点关闭服务外,可每天24小时提交申报表和缴纳税款;
5. 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表,并同时缴纳所有税款;
6. 通过ATM缴纳税款必须使用发卡银行的ATM机;
7. 如果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需先与银行达成协议;
注意:如果未在规定日期前缴税,视为尚未申报P.N.D. 90、P.N.D. 91。
申报方式
线下申报
1. 地区税务局分局(原称为县/区税务局),对于P.N.D. 90或P.N.D. 91的申报,有收入纳税人可以向所有的税务局分局提交报表并缴纳税款(若有);
2. 邮局仅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交申请,标准如下:
2.1 有收入纳税人有曼谷居住地;
2.2 通过挂号邮件方式寄送P.N.D. 90或P.N.D. 91申报表,并附上支票(支票类型:B、C或D)或邮政汇票(根据应支付的全额税款)(若需缴纳税款)发送到以下地址:
备注:
税务局将以邮政挂号日期为收到税务申报表和纳税日期,并将收款发票(若需缴纳税款)通过挂号邮件方式寄送给申报人;
若有收入纳税人居住地址在外省,或有申请分期纳税的意愿,不能以挂号邮件方式提交P.N.D. 90 或P.N.D. 91申报表;
线上申报
通过税务局网站 www.rd.go.th 或手机 RD smart Application申报。
1. 访问税务局网站www.rd.go.th, 选择线上申报服务;
或:手机 RD smart Application申报;
2. 选择申报P.N.D. 90或P.N.D.91服务(根据实际选择);
3. 如果第一次访问服务,先选择注册选项,注册后系统将显示用户编号和密码;
4. 通过保存用户编号和密码登录;
5. 输入详细数据信息,包括:收入项、抵免费用、豁免预扣税的收入等,后单击"确定"以确认申报;
6. 当检查录入的数据信息,并在"计算税款"系统提交后,系统将立即开始计算:
6.1无税金需缴纳:
(1)系统将通知接收申报的结果和参考编号作为提交报表的证据;
(2)税务局将把发票寄至注册时登记的地址;
6.2 需缴纳税款:及时缴纳税款后,税务局将把发票寄至注册时登记的地址;
线上申报的纳税流程: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除纳税人通过预扣税缴纳税款外,还有通过提交税务申报表并根据提交的申报表计算税款,若需要缴纳或补缴税款,请在提交申报表时向税务局工作人员缴纳或补缴相应税金,税务局工作人员将出具收款收据作为证据证明收到税款。当线上提交税务报表P.N.D.90、P.N.D.90后,且需缴纳税金的情况,纳税人必须在提交截止日期内的任意一天缴纳所有的税款,纳税方式具体如下:
1.通过商业银行电子服务系统纳税
1.1 通过e-payment方式缴纳税款是根据税务报表提交信息并缴纳的系统,
(1)用户必须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
(2)选择要需要使用的储蓄银行账户的银行以纳税;
(3)按照银行流程进行转账缴纳;
(4)当完成流程后,系统将发送通知提交报表的参考编号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5)税务局将尽快通过挂号邮件寄送收款发票到指定地址;
1.2 以其他方式纳税
(1)选择纳税方式;
(2)输入通过线上提交申报表获得的纳税人税务识别号、控制代码和应纳税额;
(3)如果第(2)条的信息正确无误,银行将从您登录的账户转入税务局账户以缴纳税款;
(4)税务局将尽快通过挂号邮件寄送收款发票到指定地址;
备注:若通过自动取款机缴纳税款,必须是发卡银行的ATM机;若有掌上银行,可直接扫描缴纳;
2.邮政缴纳税金pay at post:从系统收到的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控制代码、需缴纳的税额在全国各地的邮局缴纳税款(除黎逸府Sok Chueak邮局和彭世洛府Chum Saeng Songkhram邮局外), 税务局将尽快通过挂号邮件寄送收款发票到指定地址。
如不按时纳税或纳税有误,将有怎样的处罚
罚款和滞纳金是一种税收处罚,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取决于罪行的严重而定。如某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个税但纳税不全,或延迟、忽略或逃避个税申报,需缴纳法律规定的滞纳金和罚金,若不接受罚款处罚,将同时受到刑事处罚。具体如下:
1. 若未在期限内缴税,每月需按应缴税款的 1.5% 缴纳滞纳金(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起算于申报截止日,截止于缴纳税金日;
2. 若审查员发出传唤单,且出现未提交个税申报表或提交了个税申报表,但缴税不齐或过低,除了要承担滞纳金外,还需承担应缴税款的1倍或2倍的罚款,视情况而定,此罚款可根据经总理批准的税务局局长制定的条例获减或获免;
3. 若未按时提交个税申报表PND.90、PND.91或PND.94,可被处以不超过2,000泰铢的刑事处罚;
4. 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或欺诈的证据,以逃避或试图逃避纳税,处以3个月至7年监禁,及2,000至200,000泰铢的罚款;
5. 如故意忽视不提交个数申报表,以逃避纳税,处以不超说200,000泰铢的罚款或不超过1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如果提交了申报表,需要缴纳税款,可以申请分期缴纳吗?
若应缴纳税款为 3,000 泰铢或以上,不论年中税款还是年终税款,纳税人有权申请均分3次缴纳而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申请人需向税务局地方分局提交 Chor.35 一式三份申请,具体如下:
第一期:在9月30日或3月31 日之内提交个税申报表时,一并缴纳;
第二期:自第一期需缴纳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
第三期:自第二期需缴纳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如果其中一期的税款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则该纳税人无权分期纳税,并应按应付税款的1.5% 每月或不足一个月按月均分到日缴纳滞纳金。
退税
自2015年起,税务局向有意愿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申请退还已超付的税款的纳税人提供退税渠道选择,可到税务局领取,亦可选择通过特快专递 (EMS)邮寄泰京银行支票到申请人指定地址的方式退税,并附个人所得税退税通知单。特快专递 (EMS) 服务费每份 32 泰铢,将从退税金额中扣除(此方式必须获退税金不少于EMS费用)。
已超付的税金,若未签署申退需求,税务局将不考虑退还该超付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