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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泰国中资企业必看!COVID-19疫情期间泰国政府已公布的财税减免政策汇总(截止3月31日)
为了应对COVID-19新冠肺炎病毒,迄今为止,泰国内阁已经批准了两项刺激计划,以减轻Covid-19爆发的影响。2020年3月24日最新宣布的一揽子计划旨在增加企业和个人的流动性。
为了帮助驻泰中资企业在疫情期间控制投资风险,尽量减少疫情带来的经营损失,广州走出去公司及泰国走出去财务服务公司联合为各在泰投资中资企业整理了泰国政府已公布的财税减免政策如下(截止至2020年3月30日):
1.降低预提税率
从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支付的服务,劳动报酬,佣金(仅支付给法人)和自由职业者费用所征收的预扣税将从3%降低至1.5%。如果通过电子预扣税系统付款,则从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减少至2%。
2.获得低息贷款的公司1.5倍的利息费用可税前抵扣
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已获得低息贷款的公司可以要求税前抵扣利息费用的1.5倍作为税收减免。
但上述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在过去12个月的会计期间(该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在2019年9月30日或之前结束),其业务的应税收入必须不超过5亿泰铢。
- 不能超过200名员工。
注: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税务局注册
3.没有裁员的公司可扣除3倍的工资支出
没有裁员的公司可以要求从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支付的工资支出的三倍的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支出减免。
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在过去12个月的会计期间(该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在2019年9月30日或之前结束),其业务的应税收入必须不超过5亿泰铢。
- 它不能超过200名员工。
- 它必须保留在社会保障局注册的那些雇员,他们的月工资不得超过15,000泰铢。
- 现有员工人数不得少于2019年12月的人数。
4.货物出口商可提前退还增值税
根据税务部门法规Tor.490 / 2562中定义的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泰铢的商品出口商将比正常情况更早获得增值税退税,具体如下:
- 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交,则在15天内退税(正常情况为30天)
- 如果在纸质资料提交,则在45天内退税(正常情况为60天)
5.可税前扣除COVID-19的捐赠费用
在2020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5日期间以电子方式向常任秘书长办公室,总理办公室捐款的个人,公司及合伙企业可以税前抵扣为抵抗COVID-19病毒所捐赠的金额(抵扣金额不超过个人净收入的10%,及公司或合伙企业净收入的2%)。捐赠金额同样免增值税。
6.企业所得税延期提交
对于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缴纳公司所得税的非上市公司,其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缴纳期限(PND.50)从2020年4月1日延长至2020年8月30日。投资委员会(BOI)还将企业所得税激励利用申请的提交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或至少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之前的30天。
非上市公司的年中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缴纳(PND.51)的截止日期从2020年7月1日延长至2020年9月29日,需要提交该年报表并缴纳年中企业所得税。至2020年9月30日。
7.降低社保缴费比例
社会保障办公室宣布,从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的六个月薪资周期,雇主的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率将从5%降低至4%;被保险人的社保缴款费率在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的三个月工资周期中,费率为1%,从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费率为4%。政府的缴费比例仍为2.75%。
8.消费税延期提交和付款
对于因COVID-19爆发而暂时关闭的可享受娱乐活动的经营者,将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消费税申报表提交和付款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7月15日。受此救济措施的企业类型包括:
- 夜总会,迪斯科舞厅,酒吧,酒吧,鸡尾酒廊,包括出售带有音乐或其他娱乐表演的食品和酒精饮料的地方;
- 浴室,水疗中心,按摩室,赌博场所,例如马场和高尔夫球场。
石油和石油相关业务经营者的消费税支付期限从将石油或石油产品带出工厂或保税仓库的月份起的下个月的第10天延长至该月的第15天。该延期适用于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发生的消费税责任。
截至2020年9月30日,运营国内航班的航空公司的航空燃油消费税从每升4.726泰铢降低至每升0.20泰铢。
9.国有资产租金延迟支付
对于旅游业者和与旅游业有关的经营者,国有财产租赁的租金支付延长至2020年9月。
10.非银行债权人的债务重组减免税
免税和收费是为了支持非银行债权人的债务重组,即信用卡,个人贷款,小额贷款和NANO贷款,零售贷款,租购,租赁和其他与金融机构就债务重组协议订立的债务重组协议。从2020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免税的详情如下:
- 对债务人免除债务所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 对债务转让产生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特定营业税以及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印花税
- 对债务人免税个人债务,公司所得税,特定营业税和印花税,这笔债务是将不动产转让给非债权人的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所得的收入。债务人必须使用从不动产转让中获得的收入偿还债权给债权人。上述免税应适用于收入不超过应付贷款额或债务担保协议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但要遵守税收部门规定的条件。
- 自内政部的相应通知在《皇家宪报》上刊登之日起,将因债务重组而向土地部转让或抵押不动产和共管公寓的登记费减至0.01%。尚未发生)到2021年12月31日。
此外,泰国政府还对泰国公民尤其是低收入者给予了很多项救助政策,具体如下:
- 针对社会保障基金(SSF)未涵盖的三百万工人,每人每月5,000泰铢救助金,为期三个月。
- 政府储蓄银行和农业及农业合作社银行向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个人提供紧急贷款,总计400亿泰铢。每个人都有资格申请最高10,000泰铢的无抵押贷款,每月固定利率不超过0.1%,本金和利息支付的宽限期为6个月。还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贷款申请可以在2020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
- 政府储蓄银行向固定收入个人提供了总计200亿泰铢的额外担保贷款。每个人都有资格申请最高50,000泰铢的贷款,每月固定利率不超过0.35%,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申请可以在2020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
- 国有典当行收取较低的利率,即每月0.125%
- 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和支付的截止日期(PND.90 / 91)从先前延长的2020年6月30日的截止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
- 2020纳税年度起,健康保险保费的可抵扣津贴起征点从15,000泰铢提高到25,000泰铢。扣除总额加上人寿保险费和人寿保险储蓄不得超过100,000泰铢。
- 医疗和公共卫生人员在2020纳税年度从公共卫生部收到的应税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补偿与COVID-19相关的风险。免税的应税收入包括:
- 收到用于监测,调查,预防,控制和治疗COVID-19患者的补偿;
- 由非政府官员或公共卫生部任命的提供医疗咨询以应对COVID-19疫情的政府官员的补偿收入。
温馨提示:上述信息由广州走出去公司及泰国走出去公司根据泰国政府公布的官方信息整理而成。鉴于上述政策为泰国政府为应对疫情临时颁布的政策,在各府及各部门具体落地执行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各中资企业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如需咨询相关详细信息,可拨打我司电话(020-82350630/1375185807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