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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泰国工作,有哪些规定以及风险
外国人在泰国工作,有哪些要求:
《外籍人工作法》是泰国政府管理外籍人在泰国工作的基本法,于1978年制订,2008年修订。劳工部就业厅于1979年颁布的《外籍人工作从业限制工种规定》和2004年颁布的《外籍人工作申请批准规定》是泰国官方受理、审批外籍人在泰国工作申请的主要依据。泰国劳工部就业厅是外籍人在泰国工作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该厅下属外籍人工作许可证管理局,直接负责外籍人在泰国工作许可申请的受理与审批。此外,劳工部外籍劳工监察局与泰国警察总署下属移民局、旅游警察局共同协调处理非法外籍劳工问题。劳工部劳动稽查管理局负责受理公众对外籍人非法 打工的申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取证和最终的处理。
【外籍人员就业规定】泰国关于外籍人在泰国就业有如下要求:
(1)泰国雇主欲雇用外籍人士在泰国境内工作,均须向泰国劳工管理部门申请工作许可。
(2)工作许可有效期限为一年,到期前须及时提出续延申请。
(3)劳工证持有者须随身携带劳工证。
(4)在劳工管理部门官员(挂有身份证件)到业主住地履行公务时,向被检查者查验证件时,雇主要予以适当协助。
(5)许可证不能异地使用,在申请工作场所时要将总公司、 分公司场所分别加以注明。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申请时,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申请。
【申请工作许可】泰国政府对外国人在泰投资、经商、从教等申请工 作许可基本持积极态度,鼓励在泰外国人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工作许可,但对于一般性劳务到泰国工作持消极态度,并限制外籍人涉足以下39类工种:普通劳工;农、林、牧、渔业(农产管理人员除外)工人;制砖、木匠或其他建筑工种;木雕工;驾驶员(航空器飞行员、机械师除外);固 定摊贩;市场传销;会计管理;珠宝加工;理发、美容;手工织布;制席;手工造纸;漆器;泰式乐器;乌银镶嵌器;金银器皿制作;泰式嵌石制品;泰式玩具制作;床单、被褥制作;制钵;手工泰丝制品;佛像制作;刀具 制作;纸伞、布伞制作;制鞋;制帽;除国际贸易代理外的其他代理;建筑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专家除外);手工艺品制造、设计、估价;首饰设计;泥制品加工;手工卷烟;导游;流动摊贩;泰文打印;手工抽丝;文秘;法律咨询等。任何外籍人违法打工,将视情节轻重被处以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处以2000至1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长期以来,泰国与老挝、柬埔寨、缅甸3国签有劳务合作协议,并根据协议每年从3国引入定量外劳。近几年来,由于持续经济复苏及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致使劳工短缺问题日益突出,泰国扩大引入外劳的紧迫性日益加剧。现泰国政府正酝酿修改有关法律,并与印度尼西亚等国积极探讨劳务合作,以期解决劳工短缺难题。
截至目前,泰国与中国尚未签订任何劳务合作协议,驻泰中资企业只允许从国内引入部分管理和技术人员,普通劳工禁止到泰国工作。近几年, 国内有部分黑中介通过非法途径欺骗国内劳工到泰国工作,产生了许多纠纷,损害了工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值得提醒的是,国内赴泰国工人,应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如有疑问可与当地官方主管部门或驻泰大使馆联系,核实有关情况,避免上当受骗。各国内派出人员在泰国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可与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或泰国当地移民、劳动部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