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投资优惠申请
申请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 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的行业,准备相应的材料
  • 递交审批

    根据行业,递交到相关部门审批

所需资料
Rrequired information

  • 制造业投资优惠政策
  • 1.提供制造业投资的主要奖励措施,包括新兴工业地位与投资赋税减免。
  • (1)新兴工业地位
  • 获得新兴工业地位(Pioneer Status)奖励之公司,可获得减免法定所得税30%之优惠。减免税负期间由生产日起算,为期5年。
  • (2)投资税负抵减
  • 投资者也可选择享受投资税负抵减(Investment Tax Allowance,简称ITA),以替代上项新兴工业地位奖励。核定享有ITA资格之公司,从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起算5年内,经核定之资本支出可享60%之投资税负抵减优惠。公司可利用减免额抵消每课税年度法定收入之70%,未用完之抵减额可移转至以后年度,直至用完为止。其馀法定收入的30%,则依现行税率课税。

  • 2.高科技产业之奖励措施
  • 高科技公司之定义为从事新兴技术领域内受鼓励的活动或生产受鼓励的产品者,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奖励措施:
  •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五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 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招致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从招致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
  • 为止。
  • 高科技公司须符合下列标准:
  • (1)本地研究发展(R&D)的年度支出,至少应达销售总额之1%(从开始营运或生产的3年内,达到该规定即可)。
  • (2)科学与技术员工的人数应至少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5%,这些员工必须拥有学位或文凭资格,并有至少5年的相关经验。

  • 3.策略性产业奖励措施
  • 策略性的投资案牵涉到对国家利益有巨大影响的产品或活动,其通常的特点是投资金额大而回收期长,技术水准高,作业一体化,可引发广泛的工业连结并对国家的经济具有重大的影响。这类的投资可享有:
  •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十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 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招致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100%的减免,从招致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4.中小型企业奖励措施
  • 自2009年起,股本在250万马币以下的中小企业,可对其50万马币法定收入,享有公司税减免20%的优惠,超过部分仍按25%计算。
  • 自2012年3月2日起,股本不超过50万马币,且马来西亚国民拥有之股份至少佔60%;或者是股本在50万至250万马币,且马来西亚国民拥有100%股份的小型製造企业,如从事推广活动或生产推广产品
  • 者, 可申请下列奖励之一:
  •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五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 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招致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该项优惠申请条件为:
  • (1)产品的附加价值至少达25%。
  • (2)管理、技术与监督人员比例最少为20%。

  • 5.对生产特定机械与设备的奖励
  • 生产特定机械与设备,可获得下列奖励之一:
  •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十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 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招致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100%的减免,从招致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6.对组装和製造混合动力与电动车的奖励优惠
  •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十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
  •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10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3)豁免本地组装/製造汽车的国内税的50%,或缴纳工业协调基金。

  • 7.利用棕榈生物质的优惠奖励
  • 利用棕榈生物质来生产增值产品如碎木板、中密度纤维板、夹板、纸浆及纸的公司,可申请下列奖励:
  • (1)新公司
  • A.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十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 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B.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10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2)再投资现有公司的奖励:
  • A.新兴工业地位:由再投资增加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十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B.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获得之额外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100%的减免。此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8.製造业的额外奖励:
  • (1)再投资减免
  • 再投资减免是给予那些从事製造业及指定农业活动的现有公司,因扩充产能、进行自动化、现代化或产品多样化,生产同一行业相关的产品而再投资者,条件是该公司已作业至少36个月, 从2009年估税年起生效。
  • 减免额是合格资本支出的60%,并可被用来抵销估税年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额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若公司达到的生产力,超越了财政部规定的水准,公司可将再投资减免用来抵销估税年的全部法定收入。
  • 从第一次的再投资那年算起,再投资减免可连续15年被享用。公司只能在合格计画完成后,即建筑物建成后或厂房或机械被启用后,才能提出要求。从2009年估税年起,若相关资产已申请再投资减免,集团内另一家关係公司购买资产将不得享有再投资减免。
  • 因再投资而取得的资产在再投资后的五年内不得转让,从2009年估税年起生效。
  • 有意在新兴工业地位期届满前进行再投资的公司,可放弃其新兴工业地位或新兴工业证书,转而享用再投资减免。
  • 本项优惠应向内陆税收局申请。欲放弃新兴工业地位以交换再投资减免者,应向MIDA申请。
  • (2)加速资本减免
  • 享用了15年的再投资减免后,再投资于生产受推广产品的公司可申请加速资本减免。加速资本减免提供特别减免,让公司的资本支出在3年内注销,即40%的初期减免额以及20%的年度减免额。本优惠应向内陆税收局申请,须检附MIDA的信件证明公司在
  • 生产受推广的产品。中小企业可申请下列奖励:
  • A.在2009及2010估税年取得厂房和机械而招致开销的加速资本减免。这减免须在一年内即取得该资产的估税年当年内索求。
  • B.中小企业不受“低价值资产”的最高一万令吉的资本减免限制,从2009年估税年起生效。
  • (3)给予确保电供品质设备的加速资本减免
  • 加速资本减免可给予依1975年工业协调法领有执照的公司的工厂范围内装置的保安控制设备。这减免供在一年内索求。从2009年估税年起,这减免已延伸至所有的商业场所。可申请这减免的保安控制设备为:
  • A.防盗警报系统
  • B.红内线移动侦察系统
  • C.警报器
  • D.门禁系统
  • E.闭路电视
  • F.视频监视系统
  • G.保安摄影机
  • H.无线视频发射机
  • I.延时录影和视频移动侦察设备
  • 工业化建筑系统将能提高建筑业的品质、创造更安全和更清洁的工作环境,以及减低对外国劳工的依赖。招致资本开支以购买模具来生产工业化建筑系统元件的公司,可获得加速资本减免,为期三年。
  • (4)集团减轻
  • 1967年所得税法为所有当地注册的居民公司提供集团减轻。依据集团减轻,一家公司的当年未吸收的亏损可被用来抵销同一集团内另一家公司(包括从事受核准的粮食生产、造林、生物科技、奈米科技、光学及光子学的新公司)的收入。从2009年估税年起, 这集团减轻已从50%增至70%,惟以符合下列条件为准:
  • A.提出要求和放弃的公司的普通股缴足资本须超过250万令吉;
  • B.提出要求和放弃的公司的会计期必须一样;
  • C.提出要求和放弃的公司在集团内的股权须不少过70%;
  • D.该70%的股权在前一年和有关的年度必须是连续的;
  • E.由购买外国公司的资产而产生的亏损不列入计算;
  • F.现享有下列奖励的公司不符规取得集团减轻:
  • (A)新兴工业地位
  • (B)投资赋税减免/投资减免
  • (C)再投资减免
  • (D)船务收入豁免
  • (E)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27条款豁免所得税者
  • (F)奖励投资公司
  • 上述的奖励被推出后,给予受核准的粮食生产、造林、生物科技、奈米科技、光学及光子学的现有奖励将不再继续,惟就上述活动已获得集团减轻的公司将仍然可以利用它们的收入来抵销它们子公司的亏损。本项优惠应向内陆税收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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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投资优惠政策
  • 1.新兴工业地位
  • 如同製造业的公司一样,生产受促进的产品或从事受促进的活动的公司可申请新兴工业地位。
  • 核准新兴工业地位的公司享有部分所得税豁免,公司按其法定收入的30%课税,为期5年,由“生产日”算起(“生产日”的定义是第一次售出农产品那天)。
  • 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

  • 2.投资赋税减免
  • 生产受促进的产品或从事受促进的活动的公司可申请投资赋税减免,作为新兴工业地位的一个交替选择。核准这项奖励的公司在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从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
  • 公司可利用这减免额去抵销估税年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额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馀下法定收入的30%将依据现行的税率课税。
  • 为了使农业专案获得更大的利益,合格资本支出的定义包括用在下列活动的支出:
  • · 土地的开闢与准备工作农作物的种植
  • · 在马境内为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或深海捕鱼及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活动提供厂房与机械,以及建造通路(包括桥樑)、兴建或购买建筑物(包括为员工的福利或住宿而提供者)及对土地或其他建筑物作结构性的改良,以供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活动之用。这些通路、桥樑、建筑物以及对土地和其他建筑物的结构性改良,应在有关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与畜牧业活动所使用的部
  • · 分土地上,建造或进行。
  • · 由于从计画开始到农产品开始加工之间,可能产生时间差,综合农业投资案对加工或製造过程所产生的合格资本支出,有资格享有另外5年的投资赋税减免。

  • 3.给予生产粮食的奖励
  • (1)新投资案的奖励
  • 特定的奖励被推出以吸引在地和生产/加工两方面的粮食项目。这些将提高食品加工业的原料供应,从而减少对这些原料进口的依赖。
  • 投资于一家子公司以生产受核准食物项目的公司,以及进行生产食品的子公司都可享有奖励。有关的奖励如下:
  • A.投资于一家进行生产粮食的子公司的公司,有资格获得相等于其投资于子公司投资额的扣抵;以及
  • B.其进行生产粮食的子公司有资格就其新专案的全部法定收入获得免税,为期十估税年,若扩充项目则可获5年。免税期从取得盈利的第一年起,而且:
  • (A)在免税期之前的亏损可结转至免税期后,
  • (B)在免税期间的亏损也可结转至免税期后,
  • C.欲取得奖励须符合下列条件:
  • (A)股权条件,即公司须投资于进行生产粮食的子公司至少70% 的股权,
  • (B)由财政部长核准的的粮食生产活动为栽种槿麻、蔬菜、水果、药草和香料,水产物,饲养牛、羊和绵羊以及深海捕鱼,
  • (C)生产粮食的项目须在奖励核准后的一年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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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清真食品投资优惠政策  
  • 1.给予生产清真食品的奖励
  • 为了鼓励生产清真食品的新投资以供出口市场,以及在生产这类食品方面增加现代化机械的使用以符合国际标准,投资于生产此类食品并已获得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品质认证的公司,可申请投资赋税减免,其5年内合格资本支出100%可获得减免。
  • 这减免可用来抵销每估税年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额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2.给予其他清真活动的奖励
  • (1)给予清真工业园经营者的奖励
  • 为了促进清真工业园的吸引力,清真工业园经营者有资格获得下列奖励:
  • A.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十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B.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10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C.给予清真业者的奖励
  • 计画在指定的清真工业园里从事投资计画的公司有资格获得:
  • (A)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十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10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或
  • (B)外销收入豁免所得税,为期5年。这些活动必须属于下列4个行业:
  • · 特製加工食品
  • · 药物、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牲畜和肉类产品
  • · 清真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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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给予清真产业物流业者的奖励
  • 为了促进马来西亚的清真业和清真业供应链,清真物流业者有资格获得下列奖励:
  •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五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 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10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该业者提供的服务必须与下列活动结合: 
  • · 托运
  • · 存库运输
  • 申请应提交清真产业发展机构(HDC)。
  • (3)给予为清真食品及品管制度和标准取得认证的支出的双重扣除
  • 为了提高马公司在全球清真产品(包括食品)市场的竞争力, 下列支出在所得税计算中可获得双重扣除:
  • A.由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发出的品管制度与标准认证以及清真食品认证
  • B.国际品管制度及标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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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投资优惠政策
  • 1.再投资减免
  • 已从事生产主要粮食如米、玉米、蔬菜、块茎、禽畜、水产物, 以及任何其他经财政部长核准的活动至少36个月的公司,均可申请再投资减免。
  • 再投资减免是以公司在15年内的资本支出的60%的减免方式作出,从作出再投资的第一年算起,这减免可用来抵销估税年内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合格的资本支出包括用在下列项目的资本开支:
  • · 土地的开闢与准备工作
  • · 农作物的种植
  • · 水产物殖种
  • · 牲畜殖种
  • · 在马境内为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或深海捕鱼及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活动提供厂房与机械
  • · 建造道路(包括桥樑)、兴建或购买建筑物(包括为员工的福利或住宿而提供者)及对土地或其他建筑物作结构性的改良,以供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活动之用。这些通路、桥樑、建筑物以及对土地和其他建筑物的结构性改良,应在有关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与畜牧业活动所使用的部分土地上建造或进行。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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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给予基于本地资源工业的再投资奖励
  • 这项奖励是提供予有出口潜能的橡胶、棕油与木基工业的本地公司(马国民拥有至少51%的股份者)此类公司可申请:
  •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70%豁免所得税,为期五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 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
  •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额外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3.给予食品加工业再投资的奖励
  • 在本地注册而马国民又拥有至少60%的股权的公司,若再投资于受促进的食品加工业可申请下列奖励:
  •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70%豁免所得税,为期五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 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额外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4.加速资本减免
  • 于再投资减免期后再投资于受促进的农业活动或食品的公司可申请加速资本减免。有关的活动包括种植稻米、玉米、蔬菜、块茎、禽畜,水产物以及其他经财政部长核准的活动。
  • 这项奖励让合格资本支出在两年内注销,即第一年的20%的初期减免以及40%的年度减免。
  • 本优惠应提交内陆税收局,并附上一封MIDA的信件证明公司在进行受促进的活动或生产受推广的产品。

  • 5.农业减免
  • 从事农业活动的个人或公司,可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就某些资本支出要求资本减免和特别工业建筑物减免。合格的资本支出包括用在下列项目的开支:
  • · 土地的开闢与准备工作
  • · 农作物的种植
  • · 水产物殖种
  • · 牲畜殖种
  • · 在马境内为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或深海捕鱼及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活动提供厂房与机械
  • · 建造道路(包括桥樑)、兴建或购买建筑物(包括为员工的福利或住宿而提供者)及对土地或其他建筑物作结构性的改良,以供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活动之用。这些通路、桥樑、建筑物以及对土地和其他建筑物的结构性改良,应在有关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与畜牧业活动所使用的部分土地上建造或进行。
  • 只要公司产生这些支出,公司可继续享有这减免,不论公司是否已享有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

  • 6.给予核准农业专案资本支出的100%的减免
  • 经财政部长核准的农业项目,可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4A附表获得资本支出的100%的减免,这涵盖开垦及利用一个依财政部长规定的最小面积的农地,在指定期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
  • 经核准的农业专案是蔬菜、水果(木瓜、香蕉、百香果、杨桃、芭乐与山竹)、块茎、根茎、药草、香料、供作动物饲料的农作物与水植产品的耕种;观赏鱼养殖;鱼虾养殖(以水池、桶、海上网箱及岸外海上网箱养殖);蛤、牡蛎、淡菜、海藻的养殖;鱼虾孵化场以
  • 及某种树木的植林计画。
  • 依据这项奖励,从事这类计画的人士可选择将有关计画的合格资本支出从他的总计收入(包括来自其他来源的收入)中扣除,如总计收入不足,未吸收的支出可结转至以后估税年。如作这选择,有关人士将不可对同一资本支出享有资本减免或农业减免。
  • 合格资本支出包括用在下列项目的支出:
  • · 土地的开闢与准备工作
  • · 农作物的种植
  • · 水产物殖种
  • · 牲畜殖种
  • · 在马境内为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或深海捕鱼及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活动提供厂房与机械
  • · 建造道路(包括桥樑)、兴建或购买建筑物(包括为员工的福利或住宿而提供者)及对土地或其他建筑物作结构性的改良,以供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活动之用。这些通路、桥樑、建筑物以及对土地和其建筑物的结构性改良,应在有关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与畜牧业活动所使用的部分土地上建造或进行。
  • 已获核准依据1986年投资促进法颁发奖励而税款减免期尚未开始或尚未满期的公司,不可获得这项奖励。
  • 1.提供冷藏库和冷藏卡车便利,以及相关的服务如收集和处理本地生产的易腐烂食物的公司,可申请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
  • (1)新公司的奖励
  • 提供冷藏库便利及服务以处理易腐烂的农产品的新公司,可申请:
  • A.新兴工业地位:公司法定收入的70%豁免所得税,为期五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B.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2)给予作再投资的现有公司的奖励
  • 本地人拥有的现有公司,如再投资于冷藏库便利及服务以处理易腐烂的农产品,可申请下列奖励:
  • A.新兴工业地位:由再投资产生的增加法定收入的70%豁免所得税, 为期五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或
  • B.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额外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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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物科技业投资优惠
  • 从事生物科技活动,并获得马来西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准生物科技或生科地位(BioNexus Status)的公司,有资格享用以下奖励:
  • 1.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
  • (1)为期连续10个估税年,从公司从新业务取得法定收入的第一年开始;或
  • (2)为期连续5个估税年,从公司从现有及扩充后的业务取得法定收入的第一年开始。
  • 2.从新的业务或扩充计画所取得的法定收入,可获得100%的赋税减免, 其数额相等于五年期间内合格资本支出的100%。
  • 3.享有生科地位的公司,在其税务减免期结束后,从其合格活动取得之盈利将享有为期10年的20%特惠税率。
  • 4.由获得生科地位的公司发出的股息免税;
  • 5.研发的费用可享有双重扣除;
  • 6.纯粹用作生物科技活动的建筑物,可享有工业建筑物减免,并在10年期间索取。
  • 7.有经营生意的公司或个人,若投资在生科地位公司,可享有与其原始资本及早期融资等投资总额的扣税额。
  • 申请应提交马来西亚生物科技机构。

  • 另外,依据生科商业化辅助金计画,马来西亚生物科技机构为生科地位公司提供资金。该商业化辅助金的三个部分如下:                 
  • 1.种子资金(高达每家公司250万马币)
  • 目的:为设立生科公司提供种子资金或创业开销,及协助开发生科项目及把它们商业化。
  • 2.研究与开发对应资金(最高额为每个专案100万马币)
  • 目的:为可能开发新的或改良的产品、制程或技术,及能导致马来西亚的生科焦点范围更进一步开发和商业化的研发专案提供对应资金。
  • 3.国际商业开发对应资金(最高额为每个专案125万马币) 目的:鼓励生科公司扩充以打进全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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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业投资优惠
  • 1.公司建造一至五星级酒店,以及新投资旅游项目,有资格获得以下奖励:
  • (1)新兴工业地位
  • 若公司被授予新兴工业地位(PS),则享有五年企业所得税部分豁免。企业只需对其法定收入的30%进行缴税。起算日为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部长认定的开工日。
  • 未用完的资本免税额,以及在新兴工业地位期间产生的累计亏损,可结转并从公司的新兴工业地位期满之后的收入中扣除。
  • 申请应该在开始营业前提交MIDA。
  • (2)酒店的再投资奖励
  • 企业用于再投资扩建和现代化改造一至五星级酒店,可获得如下额外回合的投资赋税减免奖励:
  • A.公司在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在沙巴和砂劳越州可获得100%)的减免。这笔津贴,可以抵销公司课税年度法定收入的70%(在沙巴和砂磱越州可抵扣100%)。任何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直至用完为止。.
  • B.公司可对再投资申请3轮再投资税赋减免。对于集团公司,只有其中3家企业有资格获得税收优惠。申请应在首笔合格资本支出产生之前提交MIDA。
  • (3)旅游项目再投资奖励
  • 企业用于再投资扩建和现代化改造旅游专案,可获得如下额外的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奖励:
  • A.若公司被授予新兴工业地位,则享有五年缴纳所得税70%减免。未用完的资本免税额,以及在新兴工业地位期间产生的累计亏损,可结转并从公司的新兴工业地位期满之后的收入中扣;
  • B.投资赋税减免:公司在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该津贴可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70%。任何未用的减免可结转
  • 至以后年度,直至用完为止。
  • 公司对旅游项目的再投资,有资格申请2轮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
  • 申请应在首笔合格资本支出产生之前提交MIDA。
  •  
  • 对营运总部的投资优惠
  • 核准的营运总部(OHQ)通常是指一家为其地区及全球的办事处或关係公司提供合格服务的公司。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27条,外资被准许拥有100%核准营运总部地位公司的股权。
  • 符合下列标准的公司可申请营运总部地位和奖励:
  • · 依据1965年公司法(第125号法)注册为当地企业
  • · 最低的缴足资本为50万令吉
  • · 最低的年度营运开销为150万令吉
  • · 徵聘至少三名高级专业或管理人员
  • · 为至少三家在马来西亚国外的公司服务
  • · 在马来西亚境外拥有一个稳定和规模相当的公司网路,并雇佣数目相当的专业、技术及支援人才
  • 提供至少三项合格的服务: 合格的服务如下:
  • · 一般的管理及行政
  • · 商业规划与协调
  • · 协调原材料、零部件及製成品的採购
  • · 技术支援与维修
  • · 市场管控与促销规划
  • · 资料/资讯管理与处理
  • · 代表其在马来西亚国外的关係公司和办事处在马国境内进行研究与开发
  • · 为其关係公司和办事处提供培训与人事管理
  • · 为其关係公司和办事处提供财资与基金管理服务。
  • · 为其关係公司和办事处提供公司财务谘询服务。
  • 为其关係公司和办事处提供财资与基金管理服务。这包括:
  • · 为关係公司提供马币以外的货币融资便利
  • · 对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发行的外币股票、证券(包括债券、票据、存款证和国库券)进行交易与投资
  • · 与在马来西亚的境外银行、领有执照的国际伊斯兰银行或国外银行进行外币存款投资
  • · 通过境内银行与纳闽岛上领有执照的银行进行外币对冲利率/货币互换交易
  • · 与境内银行进行金融衍生产品及马来西亚交易所的美元计价的原棕油期货合约进行对冲交易
  • · 只准通过居民期货经纪行在指定的国外交易所进行外币计价的金融衍生产品对冲与投资交易
  • 上述的财资与基金管理服务所需的资金,必须是从马来西亚境内的授权银行和纳闽的境内银行取得的贷款,或公司本身的缴足资本、从合格活动中取得的累积盈利、或其办事处的累积盈利、或来自马来西亚境外的贷款。
  • 由金融机构设立的营运总部被禁止向马来西亚境内的相关企业提供财资与基金管理服务,除非这些相关企业已依据1989年银行业及金融机构法(第372号法)获得执照。
  • 为其关系公司和办事处提供公司财务谘询服务。这包括:
  • · 提供令吉以外的货币信贷管理
  • · 为关係公司安排令吉以外的货币信贷便利
  • · 安排令吉以外的货币利率或货币互换交易
  • · 营运总部可以折扣价接管关係公司及/或在马来西亚境外的第三者的权利要求(代收账款)
  • · 所有由关係公司就商品及服务互相发出的发票都可由营运总部重新开立(另立发票)
  • · 除了从马来西亚出口货物取得的出口收益之外,关係公司与营运总部之间可以自由抵销支付
  • · 营运总部可购买机械、设备或不动产以租赁给其关係公司(租赁)
  • · 营运总部可购买其关係公司的机械、设备或不动产以租还给同一关係公司(销售与租还安排)
  • 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27条,核准的营运总部可就下列来源取得的收入享有为期10年的所得税豁免:
  • 商业收入
  • 由营运总部向其办事处及相关企业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利息
  • 由营运总部向其办事处及相关企业提供外币贷款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权利金
  • 由营运总部代表其办事处及相关企业进行研发而取得的权利金
  • 在免税期间,营运总部从其马来西亚的办事处及关係企业提供合格的服务而取得的收入获得免税,惟这收入不得超过它从合格服务中取得的总收入的20%。
  • 核准营运总部也可享有下列的优惠:
  • · 利用外国公司的专业服务,若是当地没有这种服务
  • · 购买固定资产作为本身在马来西亚营运之用
  • · 在营运总部工作的外侨员工只需按其个人在马来西亚境内的天数的应计收入课税
  • 雇佣外侨员工涉及两个阶段,即申请外侨员工职位和核准工作通行证。申请营运总部地位的公司可申请外侨员工职位,包括关键职位。核准将根据公司的需求,惟公司须拥有至少50万令吉的缴足资本。所有的申请应提交MIDA。经MIDA核准了外侨员工职位后,公司需把工作通行证的申请提交移民局。工作通行证核准后,方可雇佣外侨员工。
  • 给予拥有核准营运总部地位的居民公司的弹性外汇管理措施1、外币资产1投资
  • 可不受限制的投资于外币资产,若资金是来自:
  • · 公司本身的外币资金
  • · 外币贷款

  • 2.外币贷款
  • 可不受限制的向境内银行、领有执照的国际伊斯兰银行、在马来西亚同一公司集团2内的其他居民公司,以及任何非居民借入任何数额的外币,惟该OHQ不得把资金转借给:
  • · 其他居民
  • · 为任何居民筹资
  • · 可不受限制的向非居民借入任何数额的外币以融资入口付款

  • 3.居民公司之间的付款
  • · 令吉付款不受限制注意事项:
  • 1.1外币资产包括外币证券
  • · 外币贷款
  • · 外币存款
  • · 所有由下列各方供销的受核准的外币产品:
  • · 领有执照的境内银行
  • · 领有执照的国际伊斯兰银行
  • ·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
  • · 由外汇统制官核准的任何居民
  • · 通过居民期货经纪人买卖、在交易所交易的外币面值的衍生产品
  • 2.2公司集团是指在马来西亚一个集团内有母子关係的所有公司。
  • 作为一家居民公司,拥有核准营运总部地位的公司也享有居民的一切弹性外汇管理措施。
  • 营运总部地位、奖励和外籍员工的申请应提交MIDA。
  •  
  • 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中心的投资优惠
  • 国际採购中心:国际採购中心(IPC)是一家在马来西亚当地注册的公司,这公司在马来西亚营运,为其国内外的相关及不相关的公司集团进行採购和销售原材料、零配件和製成品。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53号法)第127条,外资受准许拥有100%核准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地位公司的股权。
  • 地区分销中心:地区分销中心(RDC)是一个公司集团为其品牌所生产的製成品、零部件及配件而设立的收集和汇总中心,这些物品被分配到国内外的代理商、入口商、附属公司或其他不相关的企业。涉及的活动包括货物分装、重新包装和黏贴商标。
  • 符合下列标准的公司可申请国际採购中心地位:
  • · 依据1965年公司法(第125号法)注册为当地公司
  • · 最低的缴足资本为50万令吉
  • · 最低的年度营运开销为150万令吉
  • · 第三年的最低年度营业额为5千万令吉
  • · 逐渐增加使用马来西亚的港口及机场
  • · 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额不超过销售总额的20%。从马来西亚境外採购的货物,以直达货运方式向海外的目的港运出的货物,不得超过年度总销售额的30%。
  • · 国际採购中心地位的申请者必须在马来西亚拥有相关的製造工厂。
  • 核准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地位的公司可申请:
  • · 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53号法)第127条,10年的法定收入豁免所得税
  • · 从免税收入支付予股东的股息也免税合格标准
  • 欲享有上述奖励的核准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地位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的额外标准:
  • · 在一个估税年的基准期内,最低的年度销售额为1亿令吉,其中出口销售额达8,000万令吉,和直接出口额达5,000万令吉。
  • 国内销售额(包括自由区及保税厂的销售)只限于销售总额的20%。拥有核准国际採购中心和地区分销中心地位的居民公司的弹性外汇管理措施:
  • 1.活期帐户交易对冲
  • · 可不受限制的就进出口货物和服务的支付与境内银行和领有执照的国际伊斯兰银行进行对冲交易,这些交易必须是根据确认的基础承诺,或以预期的方式进行。
  • · 所有涉及令吉的对冲交易必须与领有执照的境内银行进行

  • 2.居民公司之间的付款
  • · 居民之间的令吉付款不受限制
  • · 拥有外销收益(来自从货物或服务的出口)的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可不受限制的利用来自其外币帐户的外币,为货物与服务结算而付款给其他居民公司。
  • 作为一家居民公司,拥有核准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地位的公司也享有居民的一切弹性外汇管理措施。
  • 核准的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另可享有以下优惠:
  • · 根据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的需求而审批外侨员工职位
  • · 把原材料、零配件及製成品以豁免关税的方式引进自由工业区、自由贸易区、保税厂及保税仓库,以便重新包装、整顿、整合后分配给最终消费者
  • · 在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工作的外侨员工只需按其个人在马来西亚境内的天数的应计收入课税。
  • 申请营运总部地位的公司也可申请外侨员工职位,包括关键职位。核准将根据公司的需求,惟公司须拥有至少50万令吉的缴足资本。所有的申请应提交MIDA。
  • 经MIDA核准了外侨员工职位后,公司需把工作通行证的申请提交移民局。工作通行证核准后,方可雇佣外侨员工。
  • 国际採购中心/地区分销中心地位、奖励和外侨员工的申请应提交MIDA。
  •  
  • 培训投资优惠
  • 1.为鼓励人力资源的开发,下列奖励可供申请。
  • (1)投资赋税减免
  • 新的民办理科高等教育学府和设立技术或职业训练学院的公
  • 司,可就公司在十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申请100%的投资赋税减免。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现有的民办理科高等教育学府,或提供技术与职业训练的公司,若进行再投资以提升培训设备或扩充训练能力,也适用上述奖励。
  • (2)合格的民办高等教育学府的理科学系是:
  • A.生物科技
  • · 医疗和保健生物科技植物生物科技
  • · 食品生物科技
  • · 工业和环境生物科技药物生物科技
  • · 生物资讯学的生物科技
  • B.医疗和保健科学老人医疗学
  • · 临床研究的医疗科学医疗生物学
  • · 生物化学遗传学环境卫生
  • · 社区卫生
  • C.分子生物学免疫学
  • · 免疫遗传学免疫生物学
  • D.材料科学和技术
  • E.食品科学和技术
  • 申请应提交MIDA。教育训练的另外奖励     
  • 2.招募员工成本扣除
  • 招募员工的成本可在税款计算中扣除。
  • 有关成本包括参与招募员工展、给予劳工仲介及物色人才公司的开销。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3.给予就职前培训的扣除
  • 公司开始营业前提供予员工的培训开支可获单一扣除,惟公司须证明受训的学员将会被雇用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4.给予非雇员培训的扣除
  • 为非雇员的国民提供实习培训的开支可被考虑作单一扣除。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5.给予现金捐献的扣除
  • 捐献予非盈利职业培训机构或由法定机构设立与管理的职业培训机构可享有单一扣除。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6.特别工业建筑物减免
  • 因招致建筑开支以供经核准工业、技术或职业培训之用的公司, 可就建筑或购买建筑物的合格资本支出要求特别的年度10%的工业建筑物减免,为期10年。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7.教育设备免税
  • 经核准的培训学院与内部培训计画,以及所有的民办高等学府可为所需的教育设备(包括试验室、车间、摄影室和语言实验室等的设备)申请豁免进口税、消费税与国内税。
  • 申请应提交MIDA。
  • 8.特许权使用费免税
  • 对教育部核准的特许教育节目而支付予非居民(特许权持有人) 的使用费可申请税务减免。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9.给予经核准培训的双重扣除
  • 无缴纳予人力资源发展基金的製造业与非製造业公司可就核准培训的支出享有双重扣除。
  • 製造业公司的培训可在公司内或在受核准的培训机构进行,但非製造业公司的培训必须在核准的培训机构内进行。在核准机构内的培训可自动获得核准。
  • 至于旅馆业和旅行社业,为提升技术和专业水准的培训,不论是在公司内或核准机构内进行,都须获得旅游部的批准。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10.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 11.给予有组织的实习生计画的奖励
  • 实行有组织的实习生计画的公司,可就有关开销获得双重扣除,
  • 惟需符合的其中条件包括:
  • (1)该计画是公开给公立和民办高等教育学府的全日制本科生,和
  • (2)该实习生计画须为期至少10个星期,且须提供至少每月5百令吉的津贴。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这项奖励从2012至2016 年估税年有效。11、给予颁发奖学金的奖励
  • 本地公司颁发给在经高等教育部登记的本地大专学府,进修文凭和本科学位的马来西亚学生的奖学金获得双重扣除。
  • 获颁发奖学金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 (1)全日制学生
  • (2)没有收入来源
  • (3)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家庭的每月收入不超过5,000马币。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这项奖励从2012至2016 年估税年有效。
  •  
  • 给予核准服务业投资优惠
  • 1.主要奖励:
  • (1)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27条的免税:
  • 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27条的规定,进行核准服务业专案的公司可申请法定收入的70%豁免所得税,为期5年。如该项目对国家和在策略上极为重要,公司可申请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10年。
  • 申请应提交财政部。
  • (2)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7B附表的投资减免:
  • 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7B附表的规定,投资减免是第127条规定外的另一种免税选择。进行核准服务业项目的公司,可就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申请60%的投资减免,从首笔资本支出日算起,
  • 这减免可用来抵销法定收入的70%,未用完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 进行对国家及在策略上具重要性项目的公司,可就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申请100%的投资减免,这减免可用来抵销法定收入的100%。
  • 申请应提交财政部。
  • 2.额外奖励:
  • 原料、零配件和机械、设备、备用零件和消耗品豁免进口税、消费税和国内税:直接用于落实核准服务业专案的原料和零组件,如国内无生产者,可获豁免进口税和消费税,而本地採购的机械与设备可获豁免消费税与国内税。
  • 为交通运输和电信业提供服务的公司,以及发电厂和港务公司可就对国内无生产的备用零件和消耗品申请豁免进口税和消费税。
  • 上述的申请应提交MIDA。
  •  
  • 对多媒体超级走廊的投资优惠
  • 马来西亚多媒体超级走廊(MSC MALAYSIA)是为开发和培育国家的资讯与通信科技而塑造的世界级中心。对打算创造、分销和应用多媒体产品和服务的公司,MSC MALAYSIA是一个理想的环境。
  • MSC MALAYSIA地位是马来西亚政府通过数位经济机构(MDeC)给予在MSC MALAYSIA参与和从事资讯与通信科技的公司的确认。持有MSC MALAYSIA地位的公司可享有一套奖励和优惠,这些优惠是以马政府的保证宣言作为后盾的。
  • 在马来西亚的MSC MALAYSIA电脑城和电脑中心作业并持有MSC MALAYSIA地位的公司可申请下列的奖励和便利:
  • 1.新兴工业地位,其间法定收入的100%豁免所得税,为期10年;或就五
  • 年内招致的合格资本支出享有100%的投资赋税减免,减免可用来抵销每估税年法定收入的100%;
  • 2.可申请研究与开发补助金(只适用于马国民为多数股东的MSC MALAYSIA地位公司)
  • 3.其他优惠措施尚包括多媒体设备进口免税、知识产权保护和广泛的电子法律架构、互联网不受检查、世界级的实体与资讯科技基础设施、具全球竞争力的电信收费和服务、多媒体发展公司(MDeC)为多媒体超级走廊内的公司提供谘询和协助、高品质、有规划的城市发展、优越的研发设施、绿化及受保护的环境、机械、设备和材料豁免进口税、国内税和消费税等。
  •  
  • 设立主要中心(principal hub)投资优惠
  • 马国自2015年5月1日起,现有或新成立製造或服务业者可向马国投资发展局提出申请成立主要中心奖励措施。设立主要中心奖励为新措施,将取代现有3项奖励,包括国际採购中心(IPC)、营运总部(OHQ)及区域分销中心(RDC)。本奖励措施旨在鼓励跨国公司(MNC)把大马当作区域营运首要枢纽,该些公司可享有零至10%的税率优惠。
  • 本奖励政策分成零税率至10%税率,如果要享有一级零税率,跨国公司每年须在马支出达1,000万马币。为符合奖励资格,跨国公司须在大马以外的至少3国有业务,其中业务须来自策略服务类,才有资格享有税务奖励。
  •  
  • 航运与运输业投资优惠
  • 1.从2012估税年起,航运公司从营运的马来西亚船隻取得收入的70%豁免课税,这奖励仅适用于马国居民。马来西亚船隻的定义是依据1952
  • 年商船(修订)法注册的航海船隻,但不包括渡轮、驳船、拖船、供应船、载船员船、装卸驳船、挖泥船、渔船或类似的船隻。
  • 因受雇于马来西亚船隻上而取得的收入豁免课税。非居民从出租ISO 集装箱予马船运公司取得的收入也免税。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2.拖车头与拖车豁免消费税:集装箱拖运公司就国内生产的新拖车头与
  • 拖车豁免消费税。
  • 申请应提交MIDA。
  •  
  • 资通讯科技投资优惠
  • 1.加速资本减免
  • 就购买电脑与资讯科技资产包括软体的支出,公司可申请加速资本减免,这减免提供20%的初期减免以及40%的年度减免。 开发网站的开销可享有20%的年度扣除,为期5年。
  • 2.给予营运支出的单一扣除
  • 公司就营运支出,包括为改良资讯科技运用相关的管理和生产程式而支付的谘询费,享有单一扣除。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3、给予出口额增加的免税
  • 资讯与通信科技业的公司可申请相等于出口增加额的50%的法定收入减免。
  •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  
  • 制造业相关服务的投资优惠
  • 提供下列製造业相关增值服务的公司可申请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
  • · 综合物流服务:涵盖整个物流供应链,即出口货物承运代理、存库、运输和其他关联的增值服务如分销、託盘装运、产品组装或安装、货物分装、汇总、包装或重新包装、採购、品质管制、标籤或重新标籤、测试及供应链管理。
  • · 冷藏链便利:提供一连串的服务包括冷藏库、冷藏卡车及相关的服务如收集、储藏和分配本地生产的易腐烂食物。
  • · 气体和辐射灭菌服务。
  • 1.新兴工业地位
  • 从事製造业相关服务活动的公司可申请新兴工业地位,其间法定收入的70%豁免所得税,为期5年。新兴工业地位减免期内未吸收的资本减免和累积亏损可结转延后,用来抵销减免期后的收入。
  • 申请应提交MIDA。
  • 2.投资赋税减免
  • 公司可申请投资赋税减免,作为新兴工业地位的一个交替选择。公司在五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减免,从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
  • 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估税年的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馀下的法定收入的30%将依据现行的税率而课税。
  • 申请应提交M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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